娄 底 市 财 政 局
娄财会〔2016〕2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财政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通知
娄底市财政局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