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财政局三举措打好机关建设“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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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娄底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7-03
近年来,娄底市财政局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速转型、奋力赶超”战略,坚持以“学习、负责、实干”为主线,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扪心三问”责任心教育,着力打造“责任财政、法治财政、服务型财政”,在规范机关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着力规范机关管理。相继修订完善了《娄底市财政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娄底市财政局机关内部行政事务处理若干规定》《娄底市财政局办事公开制度》《娄底市财政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为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和内部行政事务管理提供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制定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评制、工作岗位“AB”角制、失职追究制度等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建立工作人员去向公示制度,严格推行“透窗”、“开门”办公,为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加强内外部监督提供了有利条件。
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制定了《娄底市财政局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娄底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娄底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制度》等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法治财政建设领导体制和推进机制。安排部署机关内部行政权力、文件清理规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把依法行政纳入了绩效评价考核指标,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全面规范内部行政权力清理,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对外公布,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
积极加强廉政建设。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每年坚持开展多形式的廉政教育,不定期组织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廉政建设工作与“一岗双责”工作一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形成全局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合力。恪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章制度,实行机关经费“统一管理、集中支付、按权限审批”,严格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实现零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