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多举措支持美丽幸福新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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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娄底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6-27
今年以来,娄底市着眼于打基础、利长远、办实事,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娄底行动”,多举措提升农村民生保障水平,以实际行动建设美丽幸福新乡村。
一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各级政府每年对“三农”的财政投入视财力情况保持一定增幅。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和脱贫攻坚投入比例,保持年均增幅5%以上。建立健全县(市)域全覆盖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设立省农担公司的分支机构。充分运用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建立健全银企对接机制,灵活运用风险补偿、担保贴息、奖励补助等政策措施。坚持发挥政策引导和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
二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推进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电网、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三年内五县市区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实施“农村断头路打通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打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旅游路、产业路。科学有序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小水源、微田园”,开展山塘清淤三年行动计划,三年内全面完成“四水”生态廊道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三覆盖一提升”。加快建设冷链物流设施和农产品集散中心,三年内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现代化农村物流网络。加强农村宽带网络建设,三年内实现行政村光纤通达率98%、4G网络覆盖率99%以上。
三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多渠道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质量。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平台建设,着力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大力发展现代家政服务业,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月嫂”培训基地,鼓励支持创建一批农业“星创天地”和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鼓励就地就近就业。建立健全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完善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保持农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深入贯彻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
四是优先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两年内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继续实施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打造一批卓越职业院校和特色专业。统筹城乡师资,建好配强农村教师队伍。推进健康乡村建设,三年内实现建制村标准化卫生室和全科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全覆盖。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特殊群体关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办学、办医、养老、社会救济等方面的作用。探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