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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3日在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曹育明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书面报告2017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财政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妥善应对多重风险和挑战,全市经济运行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全市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5625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1.43%,比上年增长10.55%,其中:国税完成583299万元,增长19.19%;地税完成310476万元,增长15.27%。地方收入完成70291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4.66%,比上年增长5.23%;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4311万元,调入资金88324万元,上级补助1967019万元,上年结余64383万元,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收入205700万元,收入总计3162654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8517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20.5%,比上年增长7.82%;上解支出4662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68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4059万元,支出总计3162654万元。

  (二)市级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17年,市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102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5.38%,比上年增长15.2%。完成地方收入26360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49%,比上年增长9.6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1394万元,调入资金31035万元,上级补助和下级上解收入205964万元,上年结余39200万元,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收入83500万元,收入总计754702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622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20.44%,比上年增长9.44%;上解支出和对下级补助5267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670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9100万元,支出总计75470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市级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6392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5488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95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000万元,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收入342万元;上年结余20466万元。2017年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71751万元,基金调出703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6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7年本年收入完成2153万元,上年结转1274万元,收入合计3427万元。本年支出完成217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86万元,支出合计275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69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2017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含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168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140万元,下级上级收入1976万元,上年结余85471万元,收入总计213271万元。安排基金支出12680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50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69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3338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9888万元。需要说明的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属于全省统筹,由省级统一编制预算,未纳入市本级预算收支范围。

  (三)娄底经济开发区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2017年,娄底经济开发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96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4.11%,比上年增长24.35%。完成地方收入4821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1.35%,比上年减少0.44%;上级补助35985万元,上年结余614万元,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收入1500万元,收入总计863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217万元,上解支出2279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05万元,支出总计86318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因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压减非税收入的决定,使全市非税收入由上年30.93亿元压减至2017年28.58亿元以下,致使地方收入没有完成年初预算增长9%的目标。但是,地方收入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地方收入中税收占比由2016年54.68%提高到59.41%。另外,由于2017年度财政决算尚未完成,以上报告的是预计情况,最后的执行结果会有些变化,待年度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17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依法组织收入,严格预算执行,深推财税改革,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紧盯目标任务,财政收入提质增量。深入开展财税调研,全面澄清我市财源税源“底子”。大力培植财源,出台《娄底市财源培植考核奖励办法》《娄底中心城区税源企业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分县市区、市直征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设立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奖励标准。完善综合治税平台。推进平台二期建设,初步搭建“1+4”模式(即1个市级中心平台(包括娄星区),冷水江市、涟源市、双峰县、新化县4个自平台)。全市通过应用综合治税平台或第三方涉税信息,入库各类税收3.43亿元。健全制度体系。出台一系列综合治税办法和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促进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与税收征管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综合治税工作纳入全市财源培植考核奖励和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2.优化支出结构,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因地制宜扶重点。设立薄板深加工产业、不锈钢及深加工产业、新能源及储能产业、重大科技、汽车零部件产业、移动互联网等多个产业扶持专项。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支持房地产去库存,对在中心城区购房者实施购房补贴和购房奖励,全年发放奖励资金1.3亿元。统筹调度兜民生。通过积极采取向上争取、盘活资金存量、加强国库调度、严控“三公

  ”经费和一般性行政开支等措施,集中有限财力用于重点民生保障。扩大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范围,全市累计发放各类涉农补贴资金12.94亿元。提高社保统筹水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45元提高至50元;企业退休职工待遇连续13次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至85元/月。大力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市级筹措和安排化解大班额专项资金5000万元,进一步巩固中心城区化解大班额专项行动成果;全市安排学前教育、城乡义务教育、普高、中高职各类学校补助资金82987万元,构建从学前教育到高校资助“全覆盖”体系。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全市筹措资金1000万余元,用于支持公共文体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市级安排科普专项经费183万元,支持科普活动周、科普进校园、科普进社区等活动;市级争取和投入资金1412万元,专项支持市文化中心开馆建设及运营维护。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市本级共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1.22亿元。继续推动中心城区购房财政奖励政策,鼓励货币安置和推进房地产去库存。

  3.全面深化改革,助力发展积极有为。取消、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2016-2017年共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38项,市本级落实减费2700多万元;取消、降标和放开部分服务性收费5项,减费400多万元。多层次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重点加强市级和县级涉农资金整合用于精准扶贫,最大限度发挥财政涉农资金效益。全市实际整合14.5亿元。加大基本建设投资支持力度,对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在国家项目申报和省级专项资金安排上重点倾斜。支持生态环境整治。市本级筹措和投入资金1亿多元,专项用于垃圾和污水处理、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环卫设施建设、公厕提升改造、园林绿化工程、孙水河流域和涟水河综合治理。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全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共实施项目1393个,项目总投资24978万元,覆盖1393个行政村,242万农民群众受益。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全市共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9608万元,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5.95万亩,实施产业化经营项目32个;安排部门项目资金4852元,重点支持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水土保持、名优经济林、良种繁育和优势特色种养示范等项目建设。完善推广PPP模式。全市推进PPP项目39个,其中开工建设项目9个,总投资104.1亿元。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市级预算安排资金1500万元,推进法律援助、项目评审专项、送戏下乡、中介服务、园林绿化、娄底大道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推进投资评审、国库集中支付等改革。市级共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319个,送审金额108022万元,核减金额23590万元,核减率22%。县市区全部实现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实行以“乡财县管”的乡镇达84个,占应改革乡镇数量的97.7%。

  4.强化监督检查,财政监管趋向“常态化”。建立“互联网+监督”平台,全市共采集民生资金公开项目近700项,涉及民生资金60余亿元。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化解和应急处置。全市共申请置换政府债券136.71亿元,年均减少利息负担近7.52亿元。坚持谁借谁还、风险自担,对融资平台和企事业单位举借债务,财政不出具任何承诺函、担保函和安慰函。目前,我市本级和县市区综合债务率均处于省财政厅划定的绿色安全区域。推进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出台《娄底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娄底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专家库,市级选取化解大班额、廉租房建设、残疾人保障金等22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6亿元。全面参与县市区区划调整,摸底民生资金,测算划转基数,争取上级政策支持,促进区划调整平稳过渡。扎实开展市直单位“回头看”财务检查,重点检查“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津补贴等财务支出情况并督促整改。开展扶贫资金专项督查,对新化县2015-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部分以及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开展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专项资金自查。

  2017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良好,收入规模在上年重上100亿元台阶的基础上再创历史新高,收入质量明显提升,财政管理更加规范,中心城区引领能力增强。但财政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经济转型升级艰难,收入结构不优,区域发展不平衡,主体税源单一,新兴骨干税源尚未形成,刚性支出增长压力较大,部分PPP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予以解决。

  二、2018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承前启后关键之年。综合分析国际国内环境,全市经济稳中向好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特别是随着“七个三年行动计划”的纵深推进,“加速转型、奋力赶超”战略部署的深入实施,全市发展新动能将不断积聚,经增长预计将继续保持在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合理区间。但是经济形势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产业结构不优的问题依然突出,民间投资意愿不强,重大产业项目不足,部分领域风险化解难。就财政形势而言,收入方面,财源培植效果不断显现,总部经济成功引进并扩大规模,将为我市财税增长提供可靠预期。但在经济转型的阵痛期,我市以资源原材料为主的税源结构增收困难,传统优势产业经过去年强劲复苏以后继续增长空间有限,新兴产业呈现出新难补旧、小难补大、增难补减的特点,还没有形成有力的增收拉动能力,再加上国家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减税降费力度可能进一步加大,财政收入增速预计将保持中位运行;支出方面,国家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需要适度扩大支出规模,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预算平衡的压力巨大。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2018年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要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8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积极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和减轻企业负担各项政策,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加持续的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和财政支撑。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综合考虑影响财政收支等多重因素,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8%以上,地方收入中税收占比60%以上,具体预算如下:

  (一)全市财政预算安排

  汇总全市各级财政预算安排情况,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8754万元,其中地方收入726216万元,上划中央和省级收入522538万元。

  2018年,全市地方收入72621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3189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621万元,调入资金10742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959万元,收入总计2816121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760457万元,上解支出55664万元,支出总计2816121万元。收支平衡。

  (二)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收支预算

  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65486万元,其中地方收入274636万元,上划中央收入为159860万元,上划省级收入为30990万元。

  市级地方收入274636万元,上级补助及下级上解收入21697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621万元,收入总计517234万元(未含上年结余收入)。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1707万元,上解支出2373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1792万元,支出总计517234万元(不含上年结余安排的支出),当年收支平衡。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851万元,国防支出62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1434万元,教育支出6528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12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7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3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13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7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692万元,农林水支出1903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781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28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492万元,金融支出5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7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08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60万元,预备费6000万元,其他支出78309万元。其中:教育支出增长24.7%,科技专项资金2236万元,增长74.69%,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和产业扶持资金1.4亿,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4746万元,乡村振兴和农村环境治理2600万元,新增扶贫资金1000万元,打非专项安排1000万。同时,此次将政府绩效奖励纳入预算,既规范了财政预算管理,也减轻了单位经费不足的压力。这样的安排契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2.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收入为643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7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000万元,污水处理费2600万元,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17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64300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收入安排1940万元,主要包括国有资本经营股利、上年结余等。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82万元外,其他安排有关支出135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公益性设施建设和支持国有企业改革)。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根据险种缴费费率、社会平均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参保面等因素,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安排85539万元,安排支出92345万元,本年结余-680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3083万元。需要说明的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属于全省统筹,由省级统一编制预算,未纳入市本级预算收支范围。

  5.政府债务预算。主要对2014年12月31日清理甄别后录入政府性债务管理内的存量债务,结合2015年至2017年已经置换情况和2018年或有存量债务计划申请转换为政府债务进行置换来编制。2018年市级政府性债务预计还本付息33089万元,还本付息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内安排资金440万元,偿债资金专户中安排8604万元;单位自筹资金24045万元。

  6.政府采购预算。按《预算法》和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凡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以财政性资金为来源的采购性支出,部门和单位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主要包括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货物类采购和设备维修、保险、会议、培训等服务类采购。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6961万元,采购资金来源为经费拨款138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301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1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拨款90万元。

  (三)娄底经济开发区财政预算安排

  娄底经济开发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10350万元;区级地方收入为520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801万元,收入总计81841万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040万元,上解支出26801万元,支出总计81841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娄底经济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5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80万元,教育支出54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12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000万元,农林水支出21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8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37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0万元,金融支出5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00万元,其他支出3000万元。

  三、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财源培植,全力打造质量财政。改善发展环境不折不扣执行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优化企业融资环境培育可持续税源。积极实施财源培植“三年行动计划”,注重产业培植,着力聚焦现代服务业,注重引进总部经济,推进现代物流业、文化创意产业、旅游业发展,努力培植更多的财源增长点。加强综合治税,扩大综合治税平台共享数据范围,形成综合治税合力,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努力提升税收占地方收入比例,改善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

  (二)加强民生保障,全力打造公平财政。优先保障工资支出、民生支出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全面落实增资政策。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行政运行支出,全力保障教育、医疗、社保和就业等民生支出,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本级通过调减专项资金和新增财力将政府绩效奖励纳入预算。

  (三)深推财税改革,全力打造法治财政。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严格规范财政收支行为。积极研判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动态,主动加强对接,最大限度地在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中争取上级支持。盘活存量资金,继续实施结余结转分类统筹;整合规范专项资金,尝试建立“一个专项,一个办法”,减少资金分配随意性,形成阳光运行机制。落实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改革,按要求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增设政府预算经济分类,使年度预算更切实际,更符合《预算法》要求。以信息化为支撑,建立绩效评价、投资评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集中支付与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有机结合的财政运行机制,逐步形成集中支付覆盖全部财政性资金、投资评审覆盖全部政府性项目、绩效管理覆盖全部财政专项资金的财政运行大格局。

  (四)强化财政监督,全力打造阳光财政。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横向对部门,纵向对资金,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方向,纠正财政资金运行偏差。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除涉密部门外全部按要求公开,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农业等重点民生资金分配结果向社会公开。深入推进绩效管理,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各位代表,做好新时代的财政工作不仅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坚决守底线,奋力争上游,为建设富饶美丽健康祥和新娄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附件下载:  一、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社保基金预算

                   五、债务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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